杂志社简介

史海钩沉 当前位置:首页 > 杂志社简介> 《环球华人》杂志> 史海钩沉

乾隆发明的“大挑”制度,为何说是最合理的“以貌取人”?

所谓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这个“看脸”的人类社会,也不是现在才有,自古以来就普遍存在以貌取人的现象。不管我们是否承认,但事实上相貌出众者,确实能比其他条件相同的普通人能得到更多的机会,这也是人们爱美的天性所决定的。

6.jpg

长得好看的人能当偶像明星,我们已经见怪不怪,但如果说长得好看就能当官,不少人应该会觉得讶异,怎么可能会有这样奇葩的制度?不过,这种“奇葩”的制度,在我国历史上是真实存在过的。

在清朝时,乾隆皇帝曾发明过一个“大挑”选官制度,这种制度的规则,就是只考察应试者的相貌,不考察其知识水平,相貌出众者便有当官的资格。这种大挑制度,后来沿用了下来,并一直持续到清末。

1.jpg

大挑的选官制度,创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年),奉乾隆谕旨:

“下第举子中有年力、才具可以及时录用者,特予格外加恩,拣选引见,分别以知县试,教职铨补,俾得早列仕版。会试揭晓后,即行拣选。”

首先我们看到,大挑不像我们现在的许多选秀节目,它并非全国海选,而是只针对“下第举子”,即已经通过科举乡试考上举人,但在会试中落第未能考上进士的学子。古时候能考上举人,其实已经相当不易,这些人已经具备了较高的学识水平。

2.jpg

第二,大挑并非年年举行,最初是六年举办一次,后来改为九年举办一次。且举人也不是一落第就能参加,而必须是三次会试连续不中,才能参与铨选。这主要也是为了鼓励士子们走科举的“正途”,避免太多考生想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得到官职。

第三,大挑选人的方式,非常简单粗暴。清人笔记记载:“举人三科会试不中进士,可于榜后应大挑,授以官职。不考文字,专取状貌。伟丈夫列一等,授知县;小丈夫列二等,授教职;再次则无授矣。”

4.jpg

当然,评选考生的相貌,也有一定的评判标准,以“同田贯日身甲气由”作为判别考生相貌的条件。同、田、贯、日指的是相貌方正、头大身直、肥瘦适中,都是好相貌,可以授予知县或教官的官职。而身、甲、气、由则是斜身、驼背、身材不匀称等,此类考生,则是被淘汰的对象了。

为什么乾隆皇帝要专门发明这种看似不太合理的制度,给这些相貌端正的考生授予官职呢?其中原因,在《清史稿》中有所记述:

“乾隆间,举人知县铨补,有迟至三十年者。廷臣屡言举班壅滞,然每科中额千二百馀人,综十年计之,且五千馀人,铨官不过十之一。谋疏通之法,始定大挑制。”

我们知道,朝廷官职的“编制”是有限的。虽然从理论上来说,考上举人就有了当官的资格,但官职名额往往优先给更高一级的进士们,加上举人的人数众多,所以举人想进仕途的门路相当窄,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被正式授予了官职,大多数人仍在家待业。

3.jpg

尽管从科举考试成绩来看,举人确实不如进士,但就在基层任职,处理实务的能力而言,这些举人未必比进士差。比如晚清名臣左宗棠,便是举人出身,但他的工作能力,不知道要超过多少科班出身的进士。

乾隆设计大挑制度的初衷,就是想尽可能发掘举人之中潜在的人才,同时给他们多一条上升通道,避免举人们对朝廷心生怨望。

5.jpg

在考察的手段方面,因为举人的人数实在太多,如果再安排他们进行考试,以才华能力来选官,要付出的行政成本太高,对清政府而言是不划算的。而看脸的话,只要委派那些平日里无所事事的近亲王公去挑选便可,不会影响到朝廷运作的效率。

而且担任知县、教官等基层职务,因为贴近百姓,官员的仪表其实是其任职所需要的一个很重要的素质,有利于帮助其在百姓中建立威信。大挑制度虽然存在诸多缺陷,但从后来实践的效果来看,还是为清朝发掘了不少优秀的基层官员。




2018-12-03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