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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人注意!在国外这么管“熊孩子”可能犯法

棍棒教育、训斥责骂、疏忽照顾......在国外这么管“熊孩子”可能犯法!

  “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”,春节刚过完,大家感受到这届亲戚家“熊孩子”们的实力了没?

  这不,又有一波熊孩子惹了祸,可把爹妈给坑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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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一个12岁的意大利华人小男孩从家中储藏室里拿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,偷偷溜出家门参加Paperino区的狂欢节。

  一起玩的小伙伴发现他拿的不是玩具刀而是一把真刀,都被吓坏了,立马告诉了警察叔叔。警察没收了这刀,将孩子送回家。

  你以为警察叔叔批评教育一下这事就完了?没那么简单!

  虽然华人妈妈并不知情,警方还是指控她犯了遗弃未成年人罪。

  其实,类似事件屡见不鲜。在国外,家长没看好孩子,导致孩子受了伤或者闯了祸,都有可能被控“疏忽照顾儿童”,甚至惹上官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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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西班牙华人男孩放炮被炸伤  家长被起诉

  西班牙华人王先生就曾因为孩子放爆竹炸伤了手,被警方以疏忽照顾和虐待儿童罪提起诉讼。

  事发当天正值元旦,王先生一家刚吃完团圆饭,一个大人带着三个6-10岁的孩子在院子里放爆竹,不料其中一个孩子左手被爆竹炸伤。

  王先生将孩子送到医院,孩子左手缝了13针,医生当即报警。警方立案处理,起诉了张先生。

  根据西班牙法律规定,爆竹是14岁以上才可以燃放的,虽然王先生的孩子放爆竹时有大人陪伴,但是张先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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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把孩子单独留在家  华人妈妈被告遗弃幼童

  在国外,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,也可能触犯法律。

  2018年11月初,一位意大利的华人妈妈出门给丈夫送饭,把3个6岁以下的孩子留在了家中。3个孩子不见妈妈回来,自己出去寻找,6岁的孩子抱着一个新生儿,带着另一个稍小的孩子就出门了。

  路人看到后报警,意大利警方认定,这位华人妈妈的行为构成了遗弃幼童罪,对其提起了诉讼。

  无独有偶,2018年11月,马来西亚一名华裔女子,把自己的6岁侄儿独自留在家中出门2小时,她的邻居听到了孩子的哭声,便向警方报案。

  警方认为她的行为违反了马来西亚2001年儿童法令第33条文:身为孩童的父母或监护人,或当时身为照顾有关孩童的人,没有合理的监护及照顾有关孩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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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用扫帚打偷压岁钱儿子  华人妈妈被控罪

  以上华人遇到的麻烦都与对孩子的“疏忽照顾”有关,殊不知,在国外,如果你对熊孩子的教育方式不恰当,一不小心就会背上“虐待儿童”的罪名。

  历来崇尚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的华人家庭,对待熊孩子们,多奉行“棍棒教育”。然而,这种教育方式在美国却遭遇了严重的“水土不服”。

  大年初一(当地时间2019年2月5日),美国华人李女士发现大儿子偷拿了弟弟的压岁钱,盛怒之下用扫帚打了他,结果被法院控罪,还被下了禁止令,半年不允许靠近儿子。

  当天,李女士分别给了两个儿子压岁钱,后来,小儿子抽屉里的压岁钱不见了,她认为是大儿子偷走了弟弟的压岁钱。李女士举起扫帚准备打,不料大儿子躲闪时正撞在扫帚上,导致脸部青肿。

  第二天,老师发现了孩子脸上的伤痕,随即报警。

  警方当晚逮捕了李女士。李女士对打孩子表示十分后悔,但她也坦言,大儿子有偷拿家里钱财的坏习惯,有时还会把同学的东西拿回家,她只是想教育大儿子改掉恶习。

  李女士目前已被法庭下了禁止令,要求她半年之内不得靠近孩子。被放出后,李女士只得搬走借住在亲戚家,两个儿子交给孩子的父亲照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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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女儿沉迷游戏  父亲打屁股或致性骚扰罪

  棍棒、扫帚这种东西在国外万万不可用来教育孩子,就连孩子的屁股也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!

  美国华人张先生的女儿正值青春期,性格叛逆,不爱读书,沉迷游戏,气急之下张先生便打了女儿屁股,教训了她。张先生称下手很轻,只是想警告女儿一下。

  没想到隔天女儿就向学校心理辅导老师报告,说爸爸打她屁股,平常也给她很多压力,强迫她做完作业才能睡觉、一周只能碰计算机三次等。学校将此事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报告,张先生也收到约谈通知。

  律师表示,华人家长应当要小心,中式教育与美式教育不同,不能随便触摸女儿,无论女儿同意或不同意。到了法庭上,轻的指控可能是体罚、重的指控则可能成性骚扰。 

  在法国,国民议会2018年底通过一项最新法案,禁止父母在日常教育中使用身体、语言及心理暴力等各种形式的侮辱性手段体罚儿童,这项法案被形象地叫做“禁打屁股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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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通过“禁止打屁股”法案。(视频截图)

这些教育“熊孩子”小贴士 请你收好!

很多在华人看来司空见惯的管教孩子的行为,在国外都会触犯法律。其中,“虐待儿童”或“疏忽照顾儿童”是新移民家庭最容易面临的两项控告。

在美国,儿童保护法律非常严格,精神情绪上的虐待、肉体上的虐待、对儿童照料上的忽视、性骚扰或性侵害等都算虐待。另外,14岁以下的孩子不可单独过夜,12岁以下不可独自过马路,另外,儿童要达到一定年龄才可以独自在家,至于具体年龄,各州法律不尽相同。

在荷兰,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虐待儿童:身体方面:打、踢、咬、捏,摇或令其摔倒等;精神方面:辱骂、轻蔑、恐吓等;忽视对儿童身体的照料,也被认为是“被动”的虐待;心理或情感上的忽视;性虐待,任何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性接触…… 

  入乡要随俗,如果华人忽视了解当地的民俗和法律,墨守成规地一味坚持自身观念和行为方式,后果可能不堪设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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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熊孩子”打不得,那么什么才是管教孩子最好的办法?华人家长需要注意这些细节:

  1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民俗习惯,弄清哪些教育孩子的行为在当地是违法;

  2、尽量避免体罚、辱骂、恐吓孩子等行为;

  3、孩子在家受伤,要提前跟校方交待及时与校方沟通,免得被校方认为孩子在家受到虐待;

  4、尽量避免让幼儿在家独处,年幼儿童独处,常常会被认为是家长忽视照顾。

  5、避免给幼儿穿着开裆裤,选择纸尿裤,方便也安全。

  6、多采取奖励儿童的积极行为,当孩子犯错时,使用罚站、面壁思过等“暂停法”、帮助孩子认清错误。

 



2019-02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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