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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育儿习俗】“送祝米”、“洗三朝”、“做满月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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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一带保存下来的较为古朴的育儿习俗比较多,诸如:报喜,“送祝米”,“洗三”,“满月”,“周岁(抓周)”,拜干妈,“度戒”(瑶族)等等。

在这里,我们只说说其中的“送祝米”、“洗三”、“做满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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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湘南、湘西、鄂西、鄂南等地,传承着一种古老朴素的育儿风习:送祝米(也称“送粥米”或“送鸡米”)。

小孩出生以后,其父亲或家人赶紧带上礼物去岳父母家报喜。岳父母家再约定日子,邀集一些亲友挑着喜物前来女婿家祝贺,称为“送祝米”。所谓“男家不报喜,女家无祝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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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祝米的喜物和礼仪,往往因地 (民族)而异,各具独特的风采。

湘南的一些地方,去岳父母家报喜的提的多半是鸡。岳父母只要看看来人带来报喜的是公鸡或者母鸡,就知道女儿生的是男孩或女孩。

回礼的时候,恰好相反,带来公鸡则回送母鸡,带来母鸡则回公鸡,不过,有时也不一概而论,较多提回送母鸡(当地俗称“鸡婆”)。因为鸡婆好吃,营养价值高,对坐月子的人恢复健康、多发奶水都有好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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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花垣一带苗族地区,送祝米的礼物有蛋、鸡、银饰、摇篮背裙等,有的给产妇补养身体,有的则供抚育婴儿。

更为有趣的是,送祝米的人以女客为主,大半是产妇的姐妹、婶姨、细伢(姻姪子女);成年男客只能充当“挑夫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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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“夜郎”(花垣一带原属“夜郎国”)古俗,女人生孩子的“底细”,是不能让男子汉知道的;男人去“送祝米”,也是被嗤笑的;即使当作“挑夫”去了,也不能进入产妇房里,更不能与“月婆子”交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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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吃过晚饭以后,“挑夫”只许在歌堂听歌,或者干脆去睡觉。

这对于长期习惯于封建宗法制和处处以男子为中心的“挑夫”来说,可以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“玩笑”。

可是,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,不得不遵从,这种古俗是氏族社会母权制的残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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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西秭归县送祝米的喜物多为猪蹄、鸡蛋、糯米、面条、衣物、布料之类。

主家对于前来祝贺的亲友平等相待,不分男女老少,一律用“糟鸡蛋”款待,每碗四个,含有“四季发财”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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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南公安县等地送祝米的礼物及其盛况,在鄂湘交界流传的一首歌谣中作了生动的描述:

女婿到家来报喜,

不知是男还是女?

接到喜物便知底,

男茶女酒自古语。

娘家商量送祝米,

鸡蛋要有五百几,

还要两斗上熟米,

猪肉猪肝不能缺,

鲤鱼要买活鲜的,

鸡母只管提壮的;

打了摇窝和枷椅,

又买花鞋和布匹。

家家么姨一大群,

热热闹闹送祝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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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中的“报喜”、“喜物”(男女喜物有别),尤其是“祝米”的类别及“送者”(几乎全为女性),都十分具体而有南方风采,为这一古老习俗留下了宝贵的资料。

至于歌中提到的诸多礼物,当然是属于文学夸张手法,为了渲染喜悦,热闹的气氛(与北朝民歌《木兰诗》中“小弟闻姊来,磨刀霍霍向猪羊”颇为类似),不必拘泥于细微末节,更不能学究式地责难铺张浪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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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过去,富裕人家讲究的要抬"亮盒"。亮盒用玻璃镶成,内物透明,可供路人观看,以示荣华。一般家庭则用一担箩筐挑,礼物数量少些、低档些,箩筐上面放松、柏枝各一根,表示虽"清贫",却"亲近",要亲朋不要见笑。贫穷家庭用小篮子提点力所能及的东西,客套话是"不怕空手汉,只怕不来人"、"人到情到"就可以。

其实,“商量”送的“祝米”虽不少,但大多是江南鱼米之乡农家自己生产出来的。人逢喜事多慷慨,原是自然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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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洗三朝”是我国民间流传甚广的一种育儿习俗,就是婴儿生下后的第三天,家人用艾叶等草药熬水给婴儿洗澡,一边洗,一边默默念诵祝祠,向孩子祝福,有驱逐邪恶之意。

许多民族和地区的“洗三朝”(或称“洗三”),就大的方面说基本相近,但从小的、具体的方面(如洗的日期以及用的物品等),则颇有区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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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一些地区,比如湘、鄂、粤、桂边界给小孩洗澡的水中,除艾叶以外,还有桃根、李根、梅根或猪胆、虎骨之类的东西。

据说,用了这些物品“洗三”,“可去不祥,令儿终身无疥疮”;还能“治小儿惊辟恶气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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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、鄂一带的“洗三”,在艾叶水中煮着用来滚婴儿头脸的鸭蛋,俗称“滚脸蛋”;“洗三”这天,用线绞小孩的尾脊骨,据说可免日后伤风。

云南红河哈尼族“做三朝”,要举行认舅父仪式,把小孩抱到舅父家去(没有舅父的则认个舅父)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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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为古朴、而且富于区域文化色彩的,是湘南衡阳地区“三朝”礼仪及其口传歌谣。

旧时,湖南的衡东、常宁、祁东等县传承着一种古老的风俗:孩子生下后的第三天的“洗三”之后,不论男女、贫富,都要举行一个“出天行”的仪式。由“接生娘子”抱着“毛毛”(婴儿)先拜祖宗,后拜天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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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大门时,有人撑一把清油纸伞,站在大门口的屋基上;“毛毛”的姑姑、姨姨、(或伯母、婶母)二人,各拿一个檑杵,一把蒲扇,一边在廊柱上拍打着,一边唱着《胆大歌》:

毛毛抱怀中,

三朝出天行,

撑起遮天清油伞,

檑杵敲门壮大胆。

唆岩鸾,岩鹰唆,

唱起胆大歌。

男儿胆大好进学堂,

女儿胆大好遇家 gā)娘(即婆婆),

天不怕,地不怕,

能同雷公打得架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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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南的这种“洗三”礼俗与歌谣,很有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特色。

首先,体现出古代朴素的民主平等的思想观念和富于神思遐想的天真浪漫。在封建宗法制社会,男尊女卑的观念就像魔影一样笼罩着孩子的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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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些地区的“洗三”、满月、周岁等诞生礼俗,“渡关”(包括“花树关”,“童子关”)、“度戒”等成年礼俗,都是男孩的办得体面、热闹、高朋满座,宾客如云;而女孩的则往往显得简陋、冷清,甚至干脆没有资格举办(“渡关”、“度戒”都只办男孩不办女孩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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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保存了南楚古俗和原始遗风(残余)的衡阳地区的“洗三”礼仪却迥然不同,不分性别,不论贫富,一律给孩子“做三朝”,高唱《胆大歌》,同样地红火、热闹;《胆大歌》中既唱男孩,也唱女孩,一样地进行鼓励。

这种朴素的民主平等思想显然与楚文化有关联,而与中原文化中的等级森严的陈腐观念截然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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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湘南“洗三”礼仪——“出天行”的重点不在“洗”而在于“出”,也就是闯的上面。

抱着才出世的“毛毛”,出大门站在台基上,边喊边打地“出天行”,给目下的“毛毛”壮胆,为日后的后生(或姑娘出闯助威,仪式自始至终充满着热烈的气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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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,这种古朴的礼仪及浪漫的歌谣,既表现出湖南人特有的火辣辣的倔强性格,也体现了湖湘文化的“冲决罗网”的战斗情调。

缘于自然环境、历史沿革、民性士气、文化传统等多方面社会因素的汇合交融,自春秋战国以后直到近现代以前,长期以来湖南人处在重重高压之下与默默无闻之中,因而形成了楚湘儿女十分突出的性格特征,熔铸了近代湖湘文化的独特风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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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胆大歌》中的“天不怕,地不怕,能同雷公打得架。”正是这种犟劲性格和其文化的生动形象而又深邃概括的真实写照。

像上述这样把“风俗画”和“肖像画”浑然一体的有声有色,区域文化色彩浓郁的口传歌谣、民俗文化“传真”(限于体例、篇幅、论述从略),在各民族、各地区同一习俗的民间作品中似乎还不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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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生下后一个月,家里人和亲友们又要庆贺一番,称为“做月满”(或“满月”)。这时,主要做三件事:一是“庆典”祝贺;二是剃胎发;三是命名。

孩子满月,举行庆典,亲友(尤其是外婆家、舅家)们送贺礼,主家设酒宴款待,这不但是人之常情,也是古已有之礼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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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诗人张谔写的《岐王府满月》,反映了古代人们的美好祝愿:“社金流茂祉,庭玉表奇才,竹似因谈植,兰疑人梦栽,鸟将几子去,凤逐九雏来,今夜明珠色,当随满月开。”

办“满月酒”欢宴宾客时,还要抱出婴儿来给亲友们看,亲友们除赞美一番外,还要给孩子“红纸包”(用红纸包好的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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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南衡东等县的“参见”仪式,是在筵席上上第五碗正菜(一般为十碗菜)时,家庭主妇抱着婴儿与宾客见面。孩子的外公、舅爷、姑爷、姨爷等则拿出“叁见礼”(“红纸包”)予以赏赐。

同时,还有“礼生”(司仪)吟诵这样的喜歌:

满堂宾客笑盈盈,

九盏十碗好丰盛。

壶内筛出“状元红”(酒名,亦寓指)

首席坐的是外公。

天赐外孙多喜庆,

接生娘子抱少君,

参见长辈把礼行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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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心拘泥于湘南,把地域放宽一些,那么,展现出的满月礼仪更为丰富绚烂。

如湘西桑植白族民众素有办“满月酒”的习俗,搞得十分红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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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路南县彝族撒尼人世代传唱的著名民间叙事长诗《阿诗玛》描绘女主人公“满月”那天,爹说:“要给我囡请客人”!哥哥说:“要给我妹热闹一回。”果然,“这天请了九十九桌客,坐满了一百二十桌。客人带来九十九坛酒,不够,又增到一百二十坛。全村杀了九十九头猪,不够,又增加到一百二十个。亲友预备了九十九盆面疙瘩饭,不够,又增加到一百二十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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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,这是诗歌,免不了夸张,而且,“九十九”、“一百二十”之类的字眼,并非实指,不过是彝族撒尼人惯用的形容很多的传统数字。

但是,少数民族男女平等的观念以及女孩“满月”同样宾客盈门则是真实可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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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侗族地区至今还流行着的“撵麻雀”的风俗,也很能说明问题。在婴儿满月这天,婆婆(祖母)抱着小孙孙(不分男女),边亲脸蛋边唠叼:

“宝宝乖,宝宝‘确’(聪明),去跟婆婆撵麻雀。二天长大有胆量,不怕虎,不怕狼!”接着,婆婆把小家伙背在背上,只露出个小脑袋在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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尔后,拖起一根响竹篙,走出屋门,煞有介事地边敲竹篙边发出撵麻雀的吼声。

先围着屋前屋后走,再转过左邻右舍,出屋场,上山坡,在一阵阵吆喝声和响篙声的惊动下,屋檐场角的那些贪嘴、淘气的小麻雀早都振翅高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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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难看出,武陵山这侗家世代承袭的这一古老习俗的主旨在于:让孩子们从小习惯并慢慢懂得,山里的飞禽走兽虽然多,但并不可怕;只要人勤劳、勇敢,完全可以把它们撵跑(或擒拿)。这是多么别致的“庆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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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南方不少地区(如湘南郴县,湘西新晃,粤东东莞,浙中绍兴等)婴儿满月,还要敬祖先,供菩萨,给孩子头次剃发,俗称“剃胎发”。

剃下的胎发要保存起来,有些地方把它搓成一团,像桂圆核一般,装在用红绿丝线做络结成的网兜里,挂在小孩睡觉的床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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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地方将它与猫毛、狗毛(临时从猫、狗身上剪下)放在一起,用红纸包好,丝线扎住,收藏起来。有些地方干脆在婴儿的后颈窝或者前额留下一团胎发不剃。

为什么要给孩子保存胎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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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个地方说法也不一样。

有的地方是把它作为小孩最初的“纪念品”珍藏起来;有的则期望婴儿安全无事并且快些长大成人(旧时小孩多病且易夭折,故取其文义,愿孩子像猫狗一样——贱生易长);还有的寓意孩子(女孩)将来善机抒。巧女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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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侗族对此理解得较为特殊,别有情趣。

侗家儿女“留胎发”,表示不忘母舅。当外甥有失礼之处,舅辈就要指责:“摸摸看,你后脑壳的头发是从哪里来的?”原始遗风和伦理意味(保持“舅舅为大”的古风)甚为明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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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命名的时期,各民族、各地区不大一致。

有在孩子“满月”时命名的,也有三个月命名的,还有孩子周岁才取名的。前

述彝族民间叙事长诗《阿诗玛》中女主人公,就是“满月”时命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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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出生三个月命名,古籍载述甚早。

《周礼·地官·司徒》载:“凡男女自成名以上,皆书年、月、日名焉。”注引郑司农云:“三月之末……父执子之手,咳而名之……书曰‘某年某月某日生’而藏之。”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命名之礼仪源远流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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屈原代表作《离骚》开宗明义即说:“……摄提贞于孟辄兮,惟庚寅吾以降。皇揽揆余初度兮,肇锡余以嘉名……”

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说,他的父亲看见他初生的器度不凡,就给他取了一个美好的名字;并且记下了他出生的年月日(寅年寅月寅日出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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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离骚》开篇几句可知,屈原家里不但保存了春秋战国时期楚人给孩子命名的上古遗风,而且还透露了以诞生事象作为取名依据的信息。这些从历史上流传的一些名人轶事趣话也可得到佐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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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楚令尹(宰相)子文生下被弃于梦泽,得虎乳而幸存。

楚人呼“乳”为“谷”,称“虎”曰“菟”,所以,子文的乳名就叫“谷于菟”(见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)。又如郑国燕姞楚与己兰,生穆公,故称穆公乳名叫作“兰”(见《左传·宣公三年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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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人惊讶的是,千百年以下,楚人这种古老习俗仍在荆楚、沅湘之地保存着。

湘南零陵地区(今永州市)东安县一带,旧时山民出于对地方神——黑祖的尊崇,对粗犷美的喜爱,因而,那里的农家纷纷给孩子取名:黑子,黑皮,黑牛,黑狗,黑奶崽,黑牯佬……

可见“满月”(或三月)给孩子命名的风俗甚为古老,而且楚味颇浓。


2019-10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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